庆阳市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18-05-18 16:01 来源:庆阳市环保局 作者: 编辑:张凌基

庆阳市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消除污染隐患,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按照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环环监〔2018〕25号)和省环保厅、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甘环发〔2018〕5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和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责任体系,以“让群众喝上干净放心的水”为总体目标,以保护水源、防治污染,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为重点,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科学稳妥地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2018年底前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水源保护区污染隐患基本消除,市区群众饮水安全有力保障。

  二、整改任务

  (一)巴家咀水库市级饮用水水源地

  1. 一级保护区居民搬迁安置。严格按照2017年6月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巴家咀水库市级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居民搬迁安置及耕地退出工作方案》(庆办发〔2017〕58号)要求,对巴家咀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居民采取建设安置小区或就近分散安置方式进行搬迁安置。加快安置小区建设进度,确保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住宅建设,10月底前完成居民搬迁入住。并结合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整合扶贫开发、农村道路建设、农村人饮工程、农村电网改造等项目,于 2018年8月底前完成安置小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确保搬迁群众继续参与原户籍地各项村级事务和政治民主生活,享受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及各项惠农政策,符合低保条件的,优先纳入保障范围,保障搬迁群众就近享受上学、就医、养老等公共服务。(责任单位:西峰区、镇原县人民政府,督导单位:市环保局)

  2. 一级保护区耕地退出。2018年4月底前完成巴家咀水库市级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耕地退出工作,并依托巴家咀水库库区移民项目补偿政策,凡退出耕地,自退出之日起,按每亩每年500元标准给予农户收益补助,连续补助20年,补偿期满后按照国家新的土地政策再行确定补偿办法和标准。(责任单位:西峰区、镇原县人民政府,督导单位:市环保局)

  3. 面源污染防治。对巴家咀水库市级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的耕地优先开展测土配方和有机种植推广工作,减少含磷农药、化肥使用;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网络,引导乡镇、企业、个体户对废旧农膜进行统一回收,依据《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加强对废旧农膜乱扔乱放、焚烧等危害环境行为的监管,2018年11月底前二级保护区内的村(组)均设立废旧农膜集中回收点。(责任单位:西峰区、镇原县、庆城县人民政府,督导单位:市农牧局、市环保局)

  结合“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2018年11月底前优先对二级保护区内的村(组)、学校设置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并定期进行清运处置,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收集、转运的长效机制。依据《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加强村民宣传教育工作,加大生活垃圾乱扔乱放、随便堆存、焚烧等危害环境行为的监管。(责任单位:西峰区、镇原县、庆城县人民政府,督导单位:市住建局)

  4.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巴家咀水库市级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监督管理,完善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确保养殖污染物得到妥善有效处置,禁止外排。(责任单位:西峰区人民政府,督导单位:市农牧局、市环保局)

  5. 道路穿越风险防控。2018年7月底前完成彭王(彭原至王寨)公路、王寨至黑河段公路重点路段和水源保护区边界的保护宣传牌、警示牌设立工作,对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应急池等定期进行巡查,发现破损的及时进行更换或维护,加大进入水源保护区运输车辆的管制和查处,禁止危化品和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进入水源保护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西峰区、镇原县人民政府)

  6. 保护区管护措施落实。结合一级保护区内的居民、耕地退出工作进度,对一级保护区实行封闭管理,在保护区边界设立界桩、标识牌、围栏(网)等,禁止一切对饮用水水源产生不良影响的生活、生产及垂钓、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责任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西峰区、镇原县人民政府,市环保局)

  (二)南小河沟调蓄水库市级备用饮用水水源地

  1. 油田设施封堵退出。2018年5月底前制定二级保护区内油田井场封堵退出方案,6月底前对井场及配套设施完成拆除和安全封堵,并对场地实施生态修复。(责任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督导单位:市环保局)

  2. 生活垃圾污染治理。结合“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2018年5月底前组织对二级保护区内现有的垃圾集中堆放点完成清理, 11月底前优先在二级保护区周边村(组)建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并定期清运处置,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收集、转运的长效机制。依据《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加强村民宣传教育工作,加大生活垃圾乱扔乱放、随便堆存、焚烧等危害环境行为的监管。(责任单位:西峰区人民政府,督导单位:市住建局、市环保局)

  3. 自来水厂尾水排放问题整治。针对市供排水公司自来水厂生产尾水(浓盐水)排放至南小河沟调蓄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影响水源地水质的问题,研究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治措施,消除尾水排放对水源地水质污染影响。在整治措施落实前,要合理调蓄调节水库储水及自来水厂尾水排放时段,汛期(7~9月)在确保市区群众正常用水的前提下,采取措施禁止向南小河沟调蓄水库二级保护区排放浓盐水。(责任单位:市供排水公司,督导单位:市住建局)

  4. 保护区管护措施落实。对一级保护区实行封闭管理,在保护区边界设立界桩、标识牌、围栏(网)等,禁止一切对饮用水水源产生不良影响的生活、生产及垂钓、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责任单位:巴家咀水库管理所,督导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三)五台山水库市级备用饮用水水源地(规划)建设及保护区划分。加快五台山调蓄水库工程建设,确保2018年9月底前建成投用。尽快委托技术单位开展五台山水库市级备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划分水源保护区,确保于2018年8月底前完成划分,编制完成技术报告并提请市政府上报省政府批复。(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不仅关系到市区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也事关城区的健康有序发展,既是重大民生工程,更是一项政治任务。相关县(区)政府和单位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增强做好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整改任务作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的具体行动抓实抓好,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整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生态环境部将分别于2018年4月、10月组织对每个饮用水源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覆盖督查,对工作明显滞后、整治进度迟缓的地区,将派出特别工作组公开进驻,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问责。相关县(区)政府、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将整改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专人负责到底,结合市级整改方案对工作措施进行再细化、再安排,倒排工期,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按时完成。

  (三)强化信息公开。责任单位于每月底将整改进展情况报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庆阳市环保局网站开设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对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等情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公开。同时,要加强水源地保护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积极支持整改工作,强化舆情监控,对难点问题、群体性问题要及时准确应对,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四)建立长效机制。相关部门要通过此次整改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共享、协同监管机制,对发现的环境问题要及时互相通告,及时查处整改,对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非法排污口等突出问题要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生活垃圾、农药化肥使用等面源污染问题要建立稳固长效的治理机制,持之以恒抓常抓久,确保饮用水水质稳定达标和持续改善。

  附件:

庆阳市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任务责任清单


序号

水源地名称及
保护区类型

存在问题

整改要求

责任县区(单位

督导单位

1

巴家咀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有耕地6277.57亩(镇原县境内3626.29亩已于201712月底前退出);有居民498户、1994人(西峰区180户、710人,镇原县319户、1284人)。

20184月底前完成耕地退出,10月底前完成居民搬迁和入驻工作。

西峰区政府
镇原县政府

市环保局

2


界桩、围网(栏)不完善的问题。

结合一级保护区居民、耕地退出进度,完善界桩、标识牌、围栏(网),实行封闭管理。

市水务局

西峰区政府
镇原县政府

市环保局

3

巴家咀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居民、学校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置问题。

201811月底前优先对二级保护区内的村(组)、学校设置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并定期进行清运处置。

西峰区政府
镇原县政府

庆城县政府

市住建局

4


农药化肥使用和废旧农膜污染问题。

对二级保护区内的耕地优先开展测土配方和有机种植推广工作,201811月底前二级保护区内的村(组)均设立废旧农膜集中回收点。

西峰区政府
镇原县政府

庆城县政府

市农牧局

市环保局

5


西峰区境内有8个较大养殖场(户)。

加强监管,完善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

西峰区政府

市农牧局

市环保局

6

南小河沟备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界桩、围网(栏)不完善的问题。

对一级保护区实行封闭管理,完善界桩、标识牌、围栏(网)。

巴家咀水库

管理所

市水务局

市环保局

7

南小河沟备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有井场1座。

20185月底前制定退出方案,6月底前完成拆除和安全封堵。

长庆油田分公司

第二采油厂

市环保局

8


存在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

20185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清理,11月底前在二级保护区周边村(组)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

西峰区人民政府

市住建局

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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