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污染源普查清查攻坚阶段工作片区推进会议之后,庆阳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以有力措施,确保普查清查工作按时完成。一是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汇报会议贯彻落实意见,市政府分管领导及时作出批示。要求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确保全面、准确及时上报普查情况;各县(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其上报的普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要求市普查办要加强督导、调度。二是下发《关于限期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核查的紧急通知》,将会议精神第一时间通报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求各县(区)政府、有关成员单位切实提高政治思想站位,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力量投入,集中攻坚,限期完成辖区和行业负责的污染源清查核查工作,同时必须确保清查数据质量,做到实地核查,应查尽查,针对部门县(区)在入河排污口清查中暴露出的问题,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指导督促,要求严格按照普查技术规范要求,全面清查上报,不得瞒报、漏报。三是市普查办会同市河长办负责同志随市政府分管领导对环县、庆城县水污染整治和污染源清查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察。四是抓好数据质量核查工作。6月份以来,全市各普查单位倒排工期,端午节取消休假,全速推进普查清查工作,对重点问题,市普查办领导与各县(区)负责人电话进行沟通督办,市普查办派出2个核查组,对各县(区)普查清查工作连续开展了两轮质量核查,确保普查工作质量。五是严肃工作纪律,压实工作责任。对各县(区)普查清查工作逐一进行了督办,对工作推诿扯皮、等靠思想严重、影响清查进度和质量的部门单位,进行约谈。
通过努力,截止6月18日,庆阳市共清查污染源并按时完成上报2554家,其中生活源锅炉394台,入河排污口173个,比对完成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454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61个,工业企业1472家。